2024年5月1日凌晨,广东梅大高速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塌方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广东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成立梅大高速5·1”塌方灾害涉灾路段工程建设和运营养护问题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对此次事故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审查调查,并对4个责任单位及32名公职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此次塌方事故,不仅给遇难者家属带来了巨大的悲痛,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事故发生后,广东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启动救援机制,全力以赴救治伤员,同时积极稳妥做好灾害后续处置工作,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交通运输部和自然资源部也成立了国家专家指导组,全程指导广东开展灾害调查评估工作。
经调查,梅大高速塌方灾害是由于长时间持续性降水与多种因素叠加耦合作用导致的特别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在此次事故中,4个责任单位及32名公职人员存在失职失责问题,被依法依规进行了追责问责。
具体来看,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梅州市交通运输局等4个责任单位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在个人问责方面,黄成造、田碧峰、王璜、刘永忠、任美龙、汪晓天、周智勇、谢文威等8名公职人员分别受到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诫勉处理等处罚,汪晓天因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此次梅大高速塌方问责事件,彰显了我国法治精神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事故发生后,政府部门迅速采取行动,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体现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重视,这也为今后类似事故的处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此次问责事件警示了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提醒了公职人员要严守纪律,依法履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梅大高速塌方问责事件是我国法治精神的生动体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守纪律,依法履职,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生活环境。
发表评论